按照《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新环执法发〔2021〕274号)和《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经随机抽取,确定2022年第二季度污染源及执法人员名单等抽查任务。现将相关工作内容公开如下:
一、污染源随机抽查任务
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6月20日,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组织开展第二季度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共抽取监管对象12家,其中特殊监管对象2家、重点监管对象5家,一般监管对象5家。
二、随机抽查事项
随机抽查事项内容主要包括被抽查对象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排污许可制度落实及证后执行情况、碳排放情况、辐射安全项目管理情况、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管理情况、化学品环境管理情况、建设项目环评及批复落实情况、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情况、环境安全隐患情况等。
三、工作要求
环境现场检查人员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内容,于2022年6月20日前完成第二季度“双随机”抽查任务,现场检查时需填写《污染源现场检查记录表》,如企业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应按照行政处罚程序立案查处。
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