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2025年8月7日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决定拟作出批复的公示

来源: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 日期:2025-08-07 13:08 点击:[次] 【字体: 【打印本文】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经开区环保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87日-2025813(五个工作日)

电话: 0992-3283613(兼传真)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新疆万事通物流有限公司新建油罐车罐体清洗项目

新疆伊犁州奎屯市乌伊公路东69

新疆万事通物流有限公司

新疆天地源环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新疆伊犁州奎屯市乌伊公路东69,选址中心坐标E84°57′41.192″N44°23′8.814″项目建设油罐车罐体清洗线,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利用现有车间设置1油罐车清洗线,采用罐车停至洗车台防静电空车静置蒸汽清洗内罐0.5t/h的柴油燃料蒸汽发生器质检合格出厂等工艺对油类运输车辆罐体进行清洗。设计日清洗油罐车1辆,年总清洗300辆。

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8元,占总投资的 16%

(一)基本要求

项目在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营后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达到以下要求:

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明确有关环保责任,制定科学合理的施工计划,严格控制施工活动范围,规范施工行为。工程弃料、弃土等要妥善处置、及时清运。施工结束后同步做好垃圾清理工作。

(二)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是洗罐废水和软水制备废水。洗罐废水收集至含油废水收集池作为危废定期由资质单位拉运处置。软水及生活废水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后进入奎屯源智智慧水务有限公司。

(三)废气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柴油燃料蒸汽发生器产生的烟气蒸汽发生器产生的烟气经低氮燃烧器燃烧后,通过8m排气筒排放有组织废气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燃油锅炉污染物特别排放浓度限值

加强无组织废气管控。无组织废气须加强装置密封、设备管理,严格落实装置动、静密封点物料防泄漏等措施。无组织废气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排放浓度限值。

(四)噪声

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采用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排放限值要求。

(五)固体废物

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本项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处置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要求,同时将相关资料存档备查。其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处置和管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相关承诺文件:无

奎屯华盛热力有限公司35t/h供热改造工程建设项目

奎屯华盛热力有限公司厂区内

奎屯华盛热力有限公司

新疆天恒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区奎屯华盛热力有限公司厂区内,选址中心坐标E84°55'26.22"N44°21'39.09"。本项为改建项目,将两台35t/h燃煤循环流化床锅炉其中一台改为35t/h24.5MW)燃生物质循环流化床锅炉(额定蒸汽压力3.82MPa,额定蒸汽温度450℃,给水温度104℃,锅炉效率85%),另一台进行拆除,并完善相应的配套设施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1万元,占总投资的1.81%

(一)基本要求

项目在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营后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达到以下要求:

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明确有关环保责任,制定科学合理的施工计划,严格控制施工活动范围,规范施工行为。工程弃料、弃土等要妥善处置、及时清运。施工结束后同步做好垃圾清理工作。

(二)废水

本项目软水制备废水、反冲洗废水、锅炉定期排放废水经厂区沉淀池处理后排入奎屯源智智慧水务有限公司进行集中处置;脱硫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奎屯源智智慧水务有限公司处理厂。

(三)废气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是生物质燃料燃烧烟气生物质燃料燃烧烟气SNCR脱硝+氨水+袋式除尘器处理+氢氧化钠(NaOH)单碱法处理后,通过80m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废气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锅炉污染物特别排放浓度限值

加强无组织废气管控。无组织废气须加强装置密封、设备管理,严格落实装置动、静密封点物料防泄漏等措施。无组织废气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排放浓度限值。

(四)噪声

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采用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排放限值要求。

(五)固体废物

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本项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处置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要求,同时将相关资料存档备查。其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处置和管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相关承诺文件:无

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节能建材装备产业园标准厂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EPC总承包)—开发区垃圾填埋场项目(一期)

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北环东路以南,东郊水库以西

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乌鲁木齐天之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北环东路以南,东郊水库以西,选址中心坐标E84°59'13.78"N44°23'37.28"。本项为建筑垃圾填埋场工程,总占地面积16806.191m2。本次环评为一期填埋场,一期库容约为3.85m3,计划服务年限为5年,占地面积7510m2,并配套彩钢房辅助管理区。

项目总投资42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4.3万元,占总投资的8%

(一)基本要求

项目在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营后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达到以下要求:

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明确有关环保责任,制定科学合理的施工计划,严格控制施工活动范围,规范施工行为。工程弃料、弃土等要妥善处置、及时清运。施工结束后同步做好垃圾清理工作。

(二)废水

本项目生产用水主要为车辆冲洗水、道路降尘用水、填埋区降尘用水。车辆冲洗用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垃圾填埋区淋溶液经调节池收集后,回用于填埋区洒水降尘,不外排。

(三)废气

加强无组织废气管控。无组织须做好道路硬化、定期洒水、厂区围挡等措施。砖瓦、石块、混凝土等建筑垃圾及时碾碎、摊铺,分层压实平整,并对表面进行喷洒,使堆面保持适当的含水量。填埋后及时覆盖防尘网,同时使用喷水雾炮对平台垃圾及时洒水并尽快碾压,减少粉尘的排放。无组织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排放浓度限值。

(四)噪声

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采用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排放限值要求。

(五)固体废物

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其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处置和管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六)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对重点防渗区、简单防渗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损害的防渗设施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加强隐蔽工程泄漏检测,一旦发现泄漏,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建立完善的地下水、土壤监测制度,根据重点防渗区平面布置、地下水流向和环境保护目标,合理设置地下水、土壤监测点,严格落实监测计划。一旦出现污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减轻对地下水、土壤的不利环境影响。

相关承诺文件:无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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