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区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四期)(EPC总承包)新建1#热源、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水回用建设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决定受理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4年8月28日经开区环境保护局受理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28日—2024年9月3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2—3225692(兼传真)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1 |
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区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四期)(EPC总承包)新建1号热源 |
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区奎屯华盛热力有限公司围墙内西侧空地 |
新疆润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新疆郎新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24-8-28 |
2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内,主要涉及南区、北一区、独山子净水库周边、北京路沿线及周边等区域 |
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
新疆天之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24-8-28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