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聚氰胺熔盐炉燃料清洁低碳化工艺技术改造项目、三聚氰胺一期熔盐炉燃料清洁低碳化升级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决定受理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4年9月4日经开区环境保护局受理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4日—2024年9月10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2-3225692(兼传真)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1 |
新疆锦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三聚氰胺熔盐炉燃料清洁低碳化工艺技术改造项目、三聚氰胺一期熔盐炉燃料清洁低碳化升级项目(重新报批) |
奎屯市喀什东路98号新疆锦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院内 |
新疆锦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24-9-4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