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宏博钢结构制造有限公司钢结构智能化加工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决定受理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5年4月30日经开区环境保护局受理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30日—2025年5月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2-3283613(兼传真)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1 |
新疆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一区钱塘江路以北、百花路以东 |
新疆宏博钢结构制造有限公司 |
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2025-4-30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