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相关单位在安装使用“民用三表”前,必须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对安装使用的“民用三表”进行首次强制检定,经检定合格并取得“首次检定合格证”和“计量检定证书”后,方可安装使用。
二、严禁安装使用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民用三表”,严禁安装使用无“型式批准证书”和假冒伪劣的“民用三表”,确保安装使用的“民用三表”准确可靠,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按照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的要求,各“民用三表”安装、使用和管理单位要对在用的“民用三表”认真履行好主体责任,对到期、失准的“三表”按时进行轮换,切实保证在用“民用三表”的准确性。
四、“民用三表”安装、使用和管理单位要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新购进的“民用三表”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并将台账报送到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质计消保科进行备案后完成检定,方可安装使用。
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