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门职能:负责开发区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建设项目分级管理原则,负责拟订开发区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负责环境监理工作,管理和监督“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负责环境污染事故、污染纠纷处理工作。负责组织区域环境管理体系运行,管理开发区环境标志认证和环境保护运行资质。负责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协调开发区道路交通、消防和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10:00—14:00 16:00—20:00(夏季)
周一至周五:10:00—14:00 15:30—19:30(冬季)
办公地址:新疆奎屯市喀什东路17号
联系电话:0992-3283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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