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来源: 日期:2024-03-13 10:03 点击:[次] 【字体: 【打印本文】

部门职能负责开发区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建设项目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拟订开发区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负责环境监理工作,管理和监督“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负责环境污染事故、污染纠纷处理工作;负责组织区域环境管理体系运行,管理开发区环境标志认证和环境保护运行资质;负责开发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负责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指导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执法综合性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执法计划编制、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监督检查相关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监控和整改工作;依法依规指导协调监督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查、巡查;承担安全生产社会中介组织的资质管理并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安全生产专家组管理工作;承担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审批、环境统计、环境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生态环境形势分析、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协调和管理等业务;负责安全生产规划编制、行政许可审批、安委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10:00—14:00  16:00—20:00(夏季)

周一至周五:10:00—14:00 15:30—19:30(冬季)

办公地址:新疆奎屯市喀什东路17号

联系电话:0992-3283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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