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门职能:负责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和机关效能监察、审计等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责受理干部、群众关于纪检监察方面的检举、控告和申诉,对违纪案件履行初步核实、立案、案件检查、审理和处分程序。负责对开发区财政预算执行以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负责对重点建设项目和由国家投资的其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预算、决算情况进行审计监督。负责开发区的信访工作。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10:00—14:00 16:00—20:00(夏季)
周一至周五:10:00—14:00 15:30—19:30(冬季)
办公地址:新疆奎屯市喀什东路17号
联系电话:0992-3230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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