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能:负责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及审计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责受理干部、群众关于纪检监察方面的检举、控告和申诉;负责调查处理干部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处分;负责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计划和有关维护党纪的决定;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和审计监督工作;负责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对重点建设项目和由国家投资的其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依法实施审计、监督;开展建设项目概(预)算执行情况、工程结算和财务决算审计工作;负责重要事项专项审计调查工作;负责开发区的信访工作。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10:00—14:00 16:00—20:00(夏季)
周一至周五:10:00—14:00 15:30—19:30(冬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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