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就业促进局

来源: 日期:2026-09-30 15:09 点击:[次] 【字体: 大 中 小】 【打印本文】

部门职能:负责开发区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干部队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就业等工作,按照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的原则、程序和政策规定,加强对干部的管理。承担开发区人事争议仲裁工作。负责开发区劳动监察、社会保险工作。拟订开发区人才引进培养和就业促进政策并贯彻落实。负责职业技能培训和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工作。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10:00—14:00  16:00—20:00(夏季)

周一至周五:10:00—14:00  15:30—19:30(冬季)

办公地址:新疆奎屯市喀什东路17号

联系电话:0992-3278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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