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就业促进局

来源: 日期:2024-03-12 15:03 点击:[次] 【字体: 【打印本文】

部门职能:聚焦总目标,贯彻落实维护稳定的责任措施。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负责开发区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干部队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就业等工作,按照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的原则、程序和政策规定,加强对干部的管理;负责编制人才规划,拟定引进人才办法,制定并落实人事管理办法;负责开发区机关人员的招聘、录用、调配、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负责工资审批等工作;承担开发区人事争议和仲裁工作;负责开发区劳动监察、社会保险工作;负责职业技能培训和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工作;负责开发区南疆务工人员管理工作。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10:00—14:00  16:00—20:00(夏季)

周一至周五:10:00—14:00 15:30—19:30(冬季)

办公地址:新疆奎屯市喀什东路17号

联系电话:0992-3278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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