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华美胜地奎屯假日酒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决定受理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5年3月20日经开区环境保护局受理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20日—2025年3月26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2-3283613(兼传真)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1 |
奎屯市库尔勒东路以南,沙湾街以东地段,库尔勒东路与石河子街交会处 |
新疆华美胜地旅游有限公司 |
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2025-3-20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